发布法院: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0年11月8日,在嘉兴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被执行人高女士所有的位于城东路一房地产以较高的价格成交。
高女士与其丈夫程先生及其开办的企业在嘉兴两区法院有较多的执行案件,均为被执行人。今年七月,秀洲法院依法裁定拍卖高女士位于城东路的一处房地产。经委托嘉兴市禾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对该房地产的估值为275.3万元,在快速变现率为80%的情况下其变现值为220.24万元。
评估报告送达给高女士后,高女士表示她的房地产价值应在340万元以上,评估价过低。对此评估公司解释称:该房地产虽处于市区较好地段,但其性质为工业用房地产,因此估值是合理公正的。可高女士仍旧坚持自己的看法。
执行人员告诉高女士,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执行财产,拍卖成交将会接近或者达到市场价格。然而高女士又对拍卖公司是否能公正拍卖表示疑虑,认为如果竞买人特别是拍卖公司和竞买人相互串通的话,她的房地产成交价会比较低的,自己的利益就会受损。
执行人员耐心地向高女士解释,告知其公开拍卖的过程、对拍卖公司及拍卖活动的监督制度等,并告知其如果担心有人串标,可以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执行参加竞买,以打消其疑虑。
由于拍卖公告中的起拍参考价较低,吸引了社会上较多人的关注,纷纷到秀洲法院执行局来打听拍卖标的物的详情。执行人员均向有意竞买的人作出详细解答,并通知其到拍卖公司报告参加竞买。经各方努力,最终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的达三十人之多,为拍卖竞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拍卖会现场,执行债权人、执行债务人、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承租人、甚至其他拍卖公司的从业人员济济一堂,场面壮观。最终,经过激烈的角逐,高女士的房地产以535万的高价拍卖成交,超出起拍参考价220万元140%以上,也应该大大高于高女士本人的期望,高女士对此十分感谢。
此项执行财产拍卖结果,可以说是皆大欢喜。同时,公平的拍卖活动、良好的拍卖秩序、热烈的竞买氛围给各参与执行财产拍卖的社会人士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拍卖工作产生正面的影响,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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